導讀:據昌平公司注冊工作人員了解,為企業減負,重慶日前出臺“減負清單”:一共為企業減負的項目達31項。這包括取消房地產登記檔案查詢費、2016年12月31日前免征收微型企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 定期清理公布 涉企收費目錄 此次公布的“減負清單”只是第一批。 根據日前發出的《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通知的實施意見》要求,將對現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梳理,形成涉企收費目錄清單。 所有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及其具體實施情況要納入政務公開范疇,通過政府網站和公共媒體實時對外公開,形成常態化的公示機制,接受社會監督。清單之內的涉企收費,逐步減少項目數量;清單之外的涉企收費,一律不得執行。 從今年起,每年定期清理并公布涉企收費目錄清單。 意見要求,對經確認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與行政審批事項一并對外公布。 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中涉及評審、評估、鑒證、咨詢等各類有償中介服務要引入競爭機制,破除壟斷行為,發揮市場競爭機制有效調節價格。確需實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實行政府定價目錄管理。 探索建立“一評(證)多用”制度,對前置服務項目性質、內容相同或相近的審批項目,實行服務結果共享共用。每年定期清理并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清單。 禁止以贊助等方式 變相收費 意見規定,開展行業協會清理規范活動,推進行業協會、中介組織與行政機關在人員、財務、資產、職能、機構等方面盡快實現徹底脫鉤。重點解決行業協會及中介組織利用(借用)行政權力或壟斷地位,強制企業接受服務并收費,違反規定強制企業參加培訓、評比、認證、考試并收費,以及以保證金、抵押金、集資、捐贈、贊助等形式向企業變相收費等行為。 嚴禁行政機關利用其對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機構資格(資質)認定、認證等權力,與行業協會及中介組織形成利益共同體,堅決杜絕涉企搭車收費行為。 遇到亂收費 可多渠道舉報 意見要求,將加快建立統一便民的經濟違法行為舉報、行政效能投訴、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平臺,加大減輕企業負擔工作督辦考核力度。建立企業負擔調查信息系統,利用市物價局的價格舉報管理信息系統、市經濟信息委的公眾信息網“企業負擔監督投訴”欄、市中小企業局的民營企業維權投訴中心等公眾信息平臺,完善企業舉報渠道和解決問題的工作機制。 減輕企業負擔政策措施目錄清單 (第一批)部分 ●回龍觀公司注冊市場調查人員悉知介紹說: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免征收微型企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從2015年1月1日起,免收企業產品質量監督定期檢驗費。 ●清理并逐步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建立涉企政府公共服務的財政供給制度。 ●將暫緩征收船舶登記費、農作物委托檢驗費、企業注冊登記費、礦產資源勘查登記費、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林權證工本費、林權勘測費、已生產藥品登記費及生產藥典、標準品種審批費等9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執行期限順延1年。 ●繼續免征水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費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費,并作為長期措施。 ●制定礦山企業實行分期和緩期繳納采礦權價款的階段性政策,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周轉困難。 ●取消房地產登記檔案查詢費。 ●各級集中采購代理機構免收微型企業的招標文件(含談判、詢價)工本費和交易服務費。 ●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融資性貸款收取的擔保費率在2%以下的新增擔保發生額,由市財政補助擔保機構0.5個百分點。對微型企業創業扶持貸款收取不高于1%擔保費的新增擔保發生額,市財政給予擔保機構1%的補貼。 ●小微企業貸款抵押物評估費按不高于現行規定收費標準的50%收取。 ●貸款抵押物登記期滿后需再評估的,評估費用按照不超過規定收費標準的30%收取。 ●繼續使用同一抵押物申請貸款抵押登記,距上一次登記未滿2年的減半收取登記費。 ●入駐工業園區企業首次進行標準廠房交易的,免繳轉讓手續費。 ●下調執行政府定價的工程造價咨詢服務費、建筑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費收費標準;民辦養老機構天然氣安裝初裝費降低30%收取。 ●取消執行政府定價的激光卡收費、建筑垃圾污染整治費收費項目;儲糞池(沼氣池)清掏及糞便代運費不再執行政府指導價,實行市場調節價。 ●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微型企業工會免繳工會經費和籌備金。 ●加大簡政放權力度,2014年下半年再取消下放100項左右的審批項目,重點取消與投資創業、生產經營相關的非行政許可審批。 ●推進落實水、電、氣工商企業同價及進一步降低銀行卡刷卡費率政策。 本文來源于:昌平公司注冊 www.www.lzstsm.net |
京公網安備 1101140201034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