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公司注冊導讀:很多人往往在公司注冊設立、營業執照下發后,關于稅務登記方面無從下手,首先回龍觀公司注冊人員提醒您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主動依法向國家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納稅登記。程序如下: 1、納稅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并提供下列證件、資料: ①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②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出租人為自然人的還須提供產權證明的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請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③公司章程復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其復印件; ⑤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副本原件及其復印件; ⑥書面申請書; ⑦有權機關出具的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原件及其復印件; ⑧納稅人跨縣(市)設立的分支機構辦理稅務登記時,還須提供總機構的稅務登記證(國、地稅)副本復印件; ⑨改組改制企業還須提供有關批文原件及其復印件; ⑩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證件資料。 2、填報稅務登記表。納稅人領取并填寫《稅務登記表》。 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中的項目。 納稅人填寫完相關內容后,在相關位置蓋上單位公章、法人代表章,然后將《稅務登記表》及其他相關材料送交稅務登記窗口。 3、稅務機關審核、發證。納稅人報送的稅務登記表和提供的有關證件、資料,經主管國家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到主管國家稅務機關領取稅務登記證及其副本,并按規定繳付工本管理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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