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一、本表適用于發(fā)生股權轉讓交易的負有代扣代繳義務的受讓方或納稅義務的轉讓方,向發(fā)生股權變更企業(yè)的主管地稅機關依法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填用。
二、本表為A4豎式,一式三份,主管稅務機關一份、扣繳義務人(納稅人)兩份(其中一份轉交股權變更企業(yè))。
三、表中有關欄目的填寫說明:
1.股權變更企業(yè):是指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xù)的企業(yè)。
2.身份證照號碼:填寫納稅人的有效身份證照(居民身份證、軍人身份證件、護照、回鄉(xiāng)證等)對應的號碼。
3.境內有效聯(lián)系地址:填寫納稅人的住址或者有效聯(lián)系地址。其中,中國有住所的納稅人應填寫其經常居住地址。中國境內無住所居民住在公寓、賓館、飯店的,應當填寫公寓、賓館、飯店名稱和房間號碼。 |